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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縣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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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當代中國少年兒童既是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經歷者、見證者,更是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生力軍。促進兒童健康成長,能夠為我縣可持續發展提供寶貴資源和不竭動力??h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兒童事業發展,先后制定實施了多個周期的縣級兒童發展規劃,為全縣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的實現提供了重要保障。

為落實國家發展戰略,堅持兒童優先,保障兒童權利,在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下,《大余縣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主要目標完成良好,全社會參與的兒童工作機制進一步鞏固,兒童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截至2020年底,全縣嬰兒死亡率為3.50,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為3.94;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96.70%,高中學生毛入學率92.40%;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得到更多關愛和保護。全縣兒童發展和兒童事業取得顯著性成就。

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約,我縣兒童事業城鄉發展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問題。貫徹兒童優先原則的力度需進一步加大,兒童思想引領需進一步增強,保障兒童權利的法治建設需持續推進,兒童發展的城鄉差距、群體差距需進一步縮小,基層兒童保護和服務體系需進一步完善,科技進步和生活方式變革給做好兒童工作帶來新挑戰,兒童事業發展使命艱巨、任重道遠。

未來十年,是我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時期,是我省“努力在加快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上作示范、在推動中部地區崛起上勇爭先”的關鍵跨越期,也是贛州市深入推進“三大戰略”,大力實施“八大行動”,推動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建設的關鍵窗口期。堅持高質量跨越式發展,加快建設“五個基地”,實現“六個主要目標”,奮力建設更高層次實力活力美麗幸福大余等宏偉目標,為兒童事業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擘畫了美好前景。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需進一步落實兒童優先原則,全面提高兒童綜合素質,培養造就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引領全縣兒童勇擔新使命、建功新時代。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要求,貫徹落實《贛州市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結合我縣兒童發展的實際狀況,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堅持和完善最有利于兒童、促進兒童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優化兒童發展環境,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全面提升兒童綜合素質,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兒童事業發展的政治方向,貫徹落實中央對兒童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及縣委有關要求,切實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兒童事業發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2.堅持對兒童發展的優先保障。在出臺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優先考慮兒童的利益和發展需求。

3.堅持促進兒童全面發展。尊重兒童的人格尊嚴,遵循兒童身心發展特點的規律,保障兒童身心健康,促進兒童在德智體美勞各方面發展。

4.堅持保障兒童平等發展。創造公平社會環境,消除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歧視,保障全所有兒童平等享有發展權利和機會。

5.堅持鼓勵兒童參與。尊重兒童主體地位,鼓勵和支持兒童參與家庭、社會和文化生活,創造有利于兒童參與的社會環境。

(三)總體目標

保障兒童權利的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健全,促進兒童發展的工作機制更加完善,兒童優先的社會風尚普遍形成,城鄉、群體之間的兒童發展差距明顯縮小。兒童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更加均等可及,享有的福利保障更加普惠優越,享有的家庭和社會環境更加和諧友好。兒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環境、法律保護等領域的權利進一步實現,思想道德素養和全面發展水平顯著提升,兒童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增強。全縣兒童事業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相適應,兒童優先原則在我縣得到全面貫徹,全縣兒童發展水平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廣大兒童成長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堪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二、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兒童與健康

主要目標:

1.覆蓋城鄉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兒童醫療保健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兒童健康水平不斷提高。

2.普及兒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兒童及其照護人健康素養。

3.新生兒、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控制在3.0‰、5.0‰和6.0‰以下,城鄉差距逐步縮小。

4.構建完善覆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預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5.兒童常見疾病和惡性腫瘤等嚴重危害兒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6.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以鄉鎮為單位保持在90%以上。

7.促進城鄉兒童早期發展服務供給,普及兒童早期發展的知識、方法和技能。

8.5歲以下兒童貧血率和生長遲緩率分別控制在10%5%以下,兒童超重、肥胖上升趨勢得到有效控制。

9.兒童新發近視率明顯下降,小學生近視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視率降至60%以下,高中階段學生近視率降至70%以下。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覆蓋率達到90%以上。

10.增強兒童體質。中小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優良率達60%以上。

11.增強兒童心理健康服務能力,提升兒童心理健康水平。

12.適齡兒童普遍接受性健康教育,兒童性健康服務可及性明顯提高。

策略措施:

1.優先保障兒童健康。將兒童健康理念融入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兒童健康主要指標納入政府目標和責任考核。完善涵蓋兒童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加強兒童醫療保障與公共衛生政策銜接。加大對兒童醫療衛生與健康事業的投入力度,支持農村山區兒童健康事業發展,逐步實現婦幼健康服務均等化。使用統一的婦幼健康信息平臺,推動電子健康檔案的信息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完善婦幼健康統計調查制度,推行“互聯網+婦幼健康”服務模式,完善婦幼健康大數據,實現兒童健康全周期全過程管理和服務的信息化、智能化。積極參與國家“兒童健康綜合發展示范縣”創建活動。

2.完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構建縣級兒童醫療保健服務網絡,以婦幼保健、縣人民醫院兒科為重點,統籌規劃和設置區域內兒童健康服務資源。積極爭取國家在我縣設立區域兒童、婦產醫療中心。持續推進政府標準化婦幼保健機構建設,設置1所標準化的婦幼保健,實現每千名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生達到1.12名、床位增至3.17張。建立完善以縣婦幼保健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基層兒童保健服務網絡,每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配備1名提供規范兒童基本醫療服務的全科醫生,至少配備2名專業從事兒童保健的醫生。完善兒童急救體系。加快兒童醫學人才培養,提高全科醫生的兒科和兒童保健專業技能,提高兒科醫務人員薪酬待遇。

3.加大兒童健康知識宣傳普及力度。強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是兒童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依托家庭、社區、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加強科學育兒、預防疾病、及時就醫、合理用藥、合理膳食、應急避險、心理健康、環保家裝等知識和技能宣傳普及,促進兒童養成健康行為習慣。構建全媒體健康知識傳播機制。發揮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作用。推進醫療機構規范設置“孕婦學?!焙图议L課堂,鼓勵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相關專業社會組織等開展健康科普活動。預防和制止兒童吸煙(含電子煙)、酗酒,保護兒童遠離毒品。

4.保障新生兒安全健康。深入實施危重新生兒篩查與評估、高危新生兒專案管理、危急重癥救治、新生兒死亡評審等制度。加強新生兒規范化訪視工作,新生兒訪視率90%以上。完善醫療機構產科、新生兒科質量規范化管理體系,加強新生兒保健??平ㄔO。依托現有機構加強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強化危重新生兒救治保障。

5.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建立多部門聯動聯防出生缺陷工作機制,落實三級防治措施,加強知識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詢,出生缺陷防治知識知曉率達到80%。推行免費婚前醫學檢查,確?;橐龅怯?/font>婚前醫學檢查緊鄰設置,提供生育指導“一站式”服務,婚前醫學檢查率達到97%以上。強化婚前孕前保健,提升產前篩查和診斷能力,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率達到90%以上,產前篩查率達到80%,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和聽力篩查率分別達98%、90%以上。推動圍孕期、產前產后一體化和多學科診療協作,規范服務與質量監管。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范圍,建立篩查、陽性病例召回、診斷、治療和隨訪一體化服務模式,促進早篩早診早治,筑牢出生缺陷防線。加強對地中海貧血、唐氏綜合征、先天性耳聾等出生缺陷的防治。做好出生缺陷患兒基本醫療和康復救助工作。健全出生缺陷監測網絡,加強監測,促進出生缺陷防治領域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

6.加強兒童保健服務和管理。加強兒童保健0-6歲兒童健康的集中管理,健全縣、鄉鎮、村(社區)三級管理網絡,將0-6歲兒童健康集中管理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范圍,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和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門診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提升兒童保健服務質量。加強推進以視力、聽力、言語、肢體(腦癱)、智力及孤獨癥等六類殘疾為重點的0-8歲兒童殘疾篩查,完善篩查、診斷、康復、救助相銜接的工作機制。提高兒童康復服務能力和水平。增強家庭對兒童常見病的預防保健能力。增強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的常見病預防保健能力,按標準配備校醫、幼兒園及托育機構衛生保健人員和必要保健設備。加強對孤兒和流動、留守、困境兒童等重點人群的健康管理。

7.強化兒童疾病防治。以早產、低出生體重、貧血、肥胖、心理行為異常、視力不良、齲齒等兒童健康問題為重點,推廣兒童疾病防治適宜技術,建立早期篩查、診斷和干預服務機制。加強兒童口腔保健,12歲兒童齲患率控制在25%以內。加強兒童重大傳染性疾病、新發傳染病管理以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嬰阻斷工作,艾滋病和梅毒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治療率達95%以上。完善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等重病診療體系、藥品供應制度、綜合保障制度??茖W合理制定罕見病目錄,加強罕見病管理。推廣應用中醫兒科適宜技術。

8.加強兒童免疫規劃疫苗管理和預防接種。認真落實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政策措施,維持我縣較高水平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支持多聯多價等新型疫苗研制。加強對疫苗研制、生產、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完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相關政策。

9.加強兒童早期發展服務。建立健全多部門協作的兒童早期發展工作機制,開展涵蓋良好健康、充足營養、回應性照護、早期學習、安全保障等多維度的兒童早期發展綜合服務。加強對家庭和托育機構的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服務。促進兒童早期發展服務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探索推廣入戶家訪指導等適合農村山區兒童、困境兒童的早期發展服務模式。

10.改善兒童營養狀況。關注生命早期1000天營養,開展孕前、孕產期營養與膳食評價指導。實施母乳喂養促進行動,強化愛嬰醫院管理,加強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母嬰設施建設,6個月內嬰兒純母乳喂養率達50%以上。普及為6月齡以上兒童合理添加輔食的知識技能。開展兒童生長發育監測和評價,加強個性化營養指導,保障兒童充足營養。加強食育教育,引導科學均衡飲食、吃動平衡,預防控制兒童超重和肥胖。加強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的營養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導。加強碘缺乏病防治知識宣傳普及。完善食品標簽體系。

11.有效控制兒童近視。加強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工作,推動建立兒童視力電子檔案。減輕學生學業負擔,指導監督學生做好眼保健操,糾正不良讀寫姿勢。保障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室內采光、照明和課桌椅、黑板等達到規定標準。指導家長掌握科學用眼護眼知識。教育兒童按需科學規范合理使用電子產品。確保兒童每天接觸戶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時。

12.增強兒童身體素質。推進陽光體育運動,開足開齊體育與健康課。保障兒童每天至少1小時中等及以上強度的運動,培養兒童良好的運動習慣。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完善學生健康體檢和體質監測制度。鼓勵公共體育場館設施免費或優惠向周邊學校和兒童開放,落實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在課余和節假日向學生開放政策,支持學校向體育類社會組織購買課后體育服務。進一步加大戶外運動、健身休閑等配套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合理安排兒童作息,保證每天睡眠時間小學生達到10小時、初中生達到9小時、高中生達到8小時。

13.加強兒童心理健康服務。構建兒童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測評、心理咨詢與治療、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務網絡。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我縣中小學校的教育發展規劃,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心理健康教育體系。中小學校配備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積極開展生命教育、挫折教育,開展兒童抑郁癥篩查防治,培養兒童珍愛生命意識和自我情緒調適能力。關注和滿足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心理發展需要。建立青少年學生心理健康體檢和檔案管理制度。提高教師、家長預防和識別兒童心理行為問題的能力,加強縣人民醫院、婦幼保健院和精神??漆t院兒童心理咨詢及??崎T診建設。大力培養心理健康服務人才。

14.為兒童提供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務。引導兒童樹立正確的性別觀念和道德觀念,正確認識兩性關系。將性教育與生殖健康教育納入基礎教育課程體系和質量監測體系,增強教育效果。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根據兒童年齡階段和發展特點開展性教育,加強防范性侵害教育,提高兒童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促進學校與醫療機構密切協作,提供適宜兒童的性健康服務,保護就診兒童隱私。設立兒童性健康保護熱線。

15.加強兒童健康領域的科研創新。圍繞兒童重大疾病的預防、診斷、治療、康復和健康管理開展基礎和應用研究。加強兒科科技創新基地、平臺建設。鼓勵兒童用藥研發生產,加快兒童用藥申報審批工作。完善兒童臨床用藥規范,藥品說明書明確表述兒童用藥信息。切實貫徹落實基本藥物制度,提升兒科用藥基本藥物占比,完善兒科用藥的基本藥物配備,滿足兒科臨床需求。

(二)兒童與安全

主要目標:

1.減少兒童傷害所致死亡和殘疾。兒童傷害死亡率以2020年為基數下降20%。

2.排查消除溺水隱患,兒童溺水死亡率持續下降。

3.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兒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減少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和中毒等傷害的發生、致殘和死亡。

5.兒童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6.提升兒童用品質量安全水平。

7.預防和制止針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暴力。

8.提高對學生欺凌的綜合治理能力,預防和有效處置學生欺凌。

9.預防和干預兒童沉迷網絡,有效治理不良信息、泄露隱私等問題。

10.兒童遭受意外和暴力傷害的監測報告系統進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創建兒童安全環境。樹立兒童傷害可防可控意識,通過宣傳教育、改善環境、加強執法、使用安全產品、開展評估等策略,創建有利于兒童成長的家庭、學校、社區安全環境。落實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等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在中小學、幼兒園、家庭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知識和防傷害、防暴力、避災險、會自救等技能教育,幫助兒童及其看護人提高安全意識和技能,培養兒童安全行為習慣。

2.建立健全兒童傷害防控工作體系。加大兒童傷害防控領域執法力度。全面推進智慧安防。構建完善多部門合作的兒童傷害防控工作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兒童傷害防控。制定實施兒童傷害防控行動計劃,探索創新并大力推廣兒童傷害防控適宜技術,優先制定實施針對孤兒和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的傷害防控措施。

3.預防控制兒童溺水。加強看護,保證兒童遠離危險水體。隔離、消除家庭及校園環境的溺水隱患,加強農村地區相關水體的防護隔離和安全巡查,加強開放性水域、水上游樂場所、船只等安全管理并配置適用于兒童的應急救援裝備。加強預防溺水和應急救援知識技能教育,普及兒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引導兒童使用安全游泳場所。

4.預防控制兒童道路交通傷害。推動完善交通安全法規。提高兒童看護人看護能力,培養兒童養成良好交通行為習慣。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和兒童步行及騎乘非機動車反光標識。完善兒童道路安全防護用品標準,加強生產和銷售監管。道路規劃建設充分考慮兒童年齡特點,完善校園周邊安全設施,嚴查嚴處交通違法行為。落實江西省校車安全管理規定和贛州校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5.預防控制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中毒等傷害。消除環境危險因素,推廣使用窗戶護欄、窗口限位器等防護用品,減少兒童跌倒、跌落。教育兒童遠離火源,引導家庭分隔熱源、安全使用家用電器,推廣使用具有兒童保護功能的家用電器,預防兒童燒燙傷。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包裝,提升兒童看護人對農藥、藥物、日用化學品等的識別及保管能力,避免兒童中毒。預防嬰幼兒窒息,提升看護人對嬰幼兒有效照護能力。規范犬類管理及寵物飼養,預防動物咬傷。加強防災減災教育,提高兒童及其看護人針對地震、火災、踩踏等的防災避險技能。

6.加強兒童食品安全監管。運用食品安全智慧監管平臺。強化嬰幼兒配方食品和嬰幼兒輔助食品安全監管,加大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檢查力度,對不符合的產品、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進行依法查處。落實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食品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消除兒童集體用餐各環節食品安全隱患,加強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嚴肅查處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7.預防減少產品引發的兒童傷害。強化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按照兒童用品強制性國家標準體系,完善產品安全警示標識。執行兒童玩具強制性國家標準,加強兒童用品行業自律,鼓勵制定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兒童用品依法依規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持續開展兒童用品質量安全守護行動,對不符合標準的兒童用品用具,堅決予以下架并移送執法稽查部門依法查處。鼓勵消費者依法投訴舉報產品安全問題。加強對產品造成兒童傷害的信息監測、分析、監督檢查和缺陷產品召回工作。杜絕“毒跑道”“毒校服”“毒文具”,保障游戲游藝設備及大型游樂設施安全,引導兒童安全使用電動扶梯、旋轉門等設施設備。

8.預防和控制針對兒童的暴力傷害。宣傳倡導對兒童暴力零容忍理念,提升公眾法治意識和兒童保護意識,增強兒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強化政府、社會、學校、家庭保護責任,建立防控針對兒童暴力傷害的部門合作工作機制,健全各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平臺,落實針對兒童暴力傷害發現、報告、干預機制。落實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機構和人員的強制報告責任。鼓勵公眾依法勸阻、制止、檢舉、控告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依法嚴懲針對兒童的暴力違法犯罪行為。

9.加強對學生欺凌的綜合治理。完善落實學生欺凌綜合治理的部門合作工作機制。營造文明安全校園環境,加強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健全人格和社會交往能力。嚴格學校日常安全管理,深化平安校園建設,全面實施100%校園封閉化管理、100%配備專職保安、100%視頻監控和一鍵式報警裝置與公安機關聯網、100%護學崗建設。健全學生欺凌早期預警、事中處理、事后干預等工作機制,提高教職員工、家長、學生對欺凌的預防和處置能力。依法依規調查和處置欺凌事件,發揮教育懲戒作用。強化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將學生欺凌專項治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0.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落實政府、企業、學校、家庭、社會保護責任,為兒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保障兒童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加強網絡監管和治理,完善和落實網絡信息監測、識別、舉報、處置、防范制度,依法懲處利用網絡散布價值導向不良信息、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為。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依法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不得為未滿十六周歲兒童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賬號注冊服務。加強網絡語言文明教育,堅決遏阻庸俗暴戾網絡語言傳播。加強兒童個人信息和隱私保護。

11.提高對兒童遭受意外和暴力傷害的緊急救援、醫療救治、康復服務水平。廣泛宣傳兒童緊急救援知識,提升看護人、教師緊急救援技能。完善公共場所急救設施配備。完善全緊急醫學救援網絡,加強兒童傷害院前急救設施設備配備,實現院前急救與院內急診的有效銜接,加強康復機構能力建設,提高兒童醫學救治及康復服務的效率和水平。

12.完善監測機制。建立健全我縣兒童遭受意外和暴力傷害的監測體系,通過醫療機構、學校、托育機構、社區、司法機關等多渠道收集兒童傷害數據,促進數據規范化。建立多部門、多專業參與的數據共享、分析、評估、利用工作機制。

(三)兒童與教育

主要目標:

1.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適齡兒童普遍接受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到并保持在95%以上。

3.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9.78%以上。

4.鞏固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并保持在95%以上。

5.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特殊群體受教育權得到根本保障。殘疾兒童義務教育鞏固水平進一步提高。

6.兒童科學素質全面提升,科學興趣、創新意識、實踐能力不斷提高。

7.以提高兒童綜合素質為導向的教育評價體系更加完善。

8.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營造友善、平等、尊重的師生關系和同學關系。

9.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進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實施素質教育,完善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引領學生堅定理想信念,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升智育水平,發展學生終身學習能力,促進思維發展,激發創新意識。堅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深化體教融合,幫助學生鍛煉強健體魄、磨練堅強意志。改進美育教學,提升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加強勞動教育,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勞動觀,形成良好勞動習慣,培養勤儉、奮斗、創新、奉獻的勞動精神。

2.全面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上優先安排教育,財政資金投入上優先保障教育,公共資源配置上優先滿足教育。優化教育經費支出結構,把義務教育作為教育投入重中之重。依法落實各級政府教育支出責任,完善各教育階段生均財政撥款(或生均公用經費)制度或財政補助政策。支持和規范社會力量辦學。

3.培養兒童良好思想道德素質、法治意識和行為習慣。充分利用本土紅色教育資源,持續開展讀紅色經典、講紅色故事、唱紅色歌曲、看紅色電影、參觀紅色教育基地等活動,強化青少年紅色文化宣傳教育,讓紅色文化基因代代相傳,賡續紅色血脈。加強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勞動教育,培育健全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質,塑造良好行為習慣,提升法治素養。中小學、幼兒園廣泛開展性別平等教育。深化課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動育人、實踐育人、管理育人、協同育人。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身心發展規律,構建分階段遞進式的德育內容體系,創新德育工作形式,增強德育工作吸引力、感染力和實效性。

4.全面推進教育理念、體系、制度、內容、方法創新。嚴格落實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提高教學質量。完善教材編寫、修訂、審查、選用、退出機制。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尊重個體差異,因材施教,推行啟發式、探究式、參與式、合作式教學。探索具有特殊才能學生的培養體系。提升校園智能化水平,提高信息化服務教育教學和管理的能力水平,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在線輻射農村和邊遠山區薄弱學校,加快發展適合不同學生的信息化自主學習方式,滿足個性化發展需求。提高民族鄉村教育質量和水平,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

5.逐步推進學前教育全面普及。逐步推進學前教育全面普及。擴充公辦幼兒園、普惠性幼兒園資源,規范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與使用,重點推動村級幼兒園建設。對農村常住人口多的村補充公辦學前資源,基本實現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全覆蓋。強化各級政府主體責任,將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健全城鎮小區配套園建設管理長效機制,推進城鎮住宅小區配建幼兒園、完善村級幼兒園建設,鼓勵國有企事業單位、街道、村集體舉辦公辦幼兒園,健全普惠性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建立公辦園收費動態調整機制,加強非營利民辦園收費監管,遏制過度逐利行為。注重科學保教,建立健全幼兒園保教質量監測體系,堅決克服和糾正“小學化”傾向,全面提升保教質量。加強學前幼兒普通話教育,推進學前學會普通話。

6.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健全城鄉對口幫扶機制,探索名校長走動制、名師流動制,推動集團化辦學、聯盟辦學、鎮村一體化辦學,逐步將班額控制在國家標準內。推進城鄉學校在辦學條件、教師隊伍建設等方面全面達標。建立健全學齡人口監測機制,健全精準控輟保學長效機制,依據學齡人口變化,動態優化調整義務教育學校網點布局,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綜合利用閑置校園校舍,加強鄉村寄宿制學校建設。深化教學改革,完善多級聯動教研體系,健全教師定期參與教研的長效機制,加大學科名師工作室建設,發揮教研支撐、名師引領作用。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全面實行義務教育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支持和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規范落實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提升課后服務水平,課后服務時間應與當地正常上下班時間相銜接。

7.提升高中階段教育質量。改革高中學校辦學體制、培養模式和管理方式,探索普職融通高中、綜合高中、藝術體育特色高中等辦學模式,加強與社會場館基地、科研院所的合作,擴大辦學資源,集聚辦學特色。科學設定學業評價標準,合理規劃學生生涯,培養學生創新精神與自主學習能力,提升學生核心素養。有序推進學分制和走班制,滿足學生多樣化需求,發展學生個性。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學生個性化、多樣化發展需要,建設一批優秀中職學校和優質專業,放寬中職招生地域限制。推進職業教育“擴容、提質、服務、強基”行動,優化專業布局,提高職業教育服務地方經濟特別是產業發展能力,實現職教人才培養與主導產業的融合發展,建成一批省級重點示范專業和特色專業,打造大余職業教育品牌。深化校企合作,鼓勵建設跨企業培訓中心或生產性實訓基地,推進教學和評價方式改革,深化學做一體和頂崗實習等教學模式,提高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和銜接性。適應職業教育實訓教學的需求,完善實訓設施建設,提高“雙師型”教師比例。將“工匠精神”融入職業教育人才培養,大力培育“贛南工匠”。推行 1+X 證書制度、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等培養形式。完善高中階段學生資助政策,構建學生資助長效機制,加大對城鄉困難學生的關心關愛力度,落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全面提升資助水平,阻斷貧困代際傳遞。

8.保障特殊兒童群體受教育權利。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推進適齡殘疾兒童教育全覆蓋,建立普通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責任共擔、資源共享、相互支撐的發展機制。堅持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推進送教上門、遠程教育、醫教結合,實施差別化和個性化培養。大力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鼓勵普通幼兒園接收適齡殘疾兒童入園實行融合教育,探索“康教結合”的教育模式,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在康復訓練的同時能接受學前教育,康教并舉,為康復后的殘疾兒童進入普通小學或幼兒園提供保障。鞏固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水平,加快發展以職業教育為重點的殘疾兒童高中階段教育,使完成義務教育且有意愿教育的殘疾兒童均能接受適宜的中等職業教育。推進孤獨癥兒童教育工作。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精準資助,完善獎學金、助學金和助學貸款政策。加強對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優先滿足留守兒童寄宿需求。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留守兒童、殘疾兒童、貧困家庭子女入學政策。在特殊教育學校大力推廣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

9.提高兒童科學素質。實施未成年人科學素質提升行動。將弘揚科學精神貫穿教育全過程,開展學前科學啟蒙,完善課程標準和體系,豐富課程資源,提高學??茖W教育質量。加強社會協同,注重利用科技館、兒童中心、青少年宮、博物館等校外活動場所開展校外科學學習和實踐活動。培養兒童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廣泛開展社區科普活動。建設專兼職科學教師和科技輔導員隊伍。完善科學教育質量和未成年人科學素質監測評估。

10.建立健全科學的教育評價制度體系。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健全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評價體系。落實縣域義務教育質量、學校辦學質量和學生發展質量評價標準。針對不同主體和不同學段、不同類型教育特點,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傾向。完善初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高中階段學校實行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政策。

11.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完善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引導教師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升職業道德修養,堅守教書育人職責。完善教師資格準入制度,著力解決教師結構性、階段性、區域性短缺問題。加強教師進修培訓,提高基本功和專業能力。提高教師地位,按照政策要求落實教師待遇,增強教師榮譽感獲得感,弘揚尊師重教的社會風尚。培養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

12.開展民主、文明、和諧、平等的友好型、智慧型學校建設。加強校風、教風、學風建設,構建尊師愛生的師生關系和團結友愛的同學關系。保障學生參與學校事務的權利。美化校園環境,優化學生學習、生活條件,推進校園無障礙環境建設和改造,為學生提供安全飲用水、衛生廁所和適合身高的課桌椅,改善學校用餐和學生寄宿條件。培育和豐富積極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園文化。推進教育信息化融合創新,實施教育信息化 2.0 行動計劃,打造“智慧校園”大余樣板。推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提升教育信息化管理與治理服務水平。推進“專遞課堂”“贛教云課堂”、網絡學習空間的常態化應用,提高“贛教云教學通”在課堂中的使用率。

13.堅持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社區家長學校和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家長委員會建設,普及家庭教育知識,推廣家庭教育經驗,減輕學生作業負擔。加強家園、家校協作,推動教師家訪制度化、常態化。統籌社會教育資源,豐富校外教育內容和形式,鼓勵兒童積極參與科技、文化、體育、藝術、勞動等實踐活動,參與日常生活勞動、生產勞動和服務性勞動,幫助學生深入了解國情、社情、民情。增強校外教育公益性。規范校外培訓,切實減輕學生課外培訓負擔,嚴格監管面向低齡兒童的校外網絡教育培訓。充分發揮中小學課后服務主渠道作用,完善中小學課后服務保障機制和措施,豐富服務內容,形成規范有序、特色突出的有利于學生個性發展的課后服務體系,課后服務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早于當地正常下班時間。發揮共青團、婦聯、科協、關工委等組織的育人作用,形成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合力。

(四)兒童與福利

主要目標:

1.提升兒童福利水平,基本建成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體系。

2.面向兒童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城鄉、區域和不同群體兒童公共服務需求得到公平滿足。

3.鞏固提高兒童基本醫療保障水平,保障兒童基本醫療權益。

4.構建連續完整的兒童營養改善項目支持體系。

5.加快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托育機構和托位數量持續增加。

6.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流浪兒童生存、發展和安全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7.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流動兒童服務機制更加健全。

8.城鄉社區兒童之家覆蓋率進一步鞏固提高,服務能力持續提升。

9.監測預防、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五位一體”的基層兒童保護機制有效運行??h人民政府開通并有效運行全國統一的兒童保護熱線。

10.基層兒童福利工作陣地和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

11.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和兒童社會工作專業隊伍明顯壯大。

策略措施:

1.完善兒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體系。逐步建成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銜接相關福利制度的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體系。完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政策,加大困境兒童保障力度,提升兒童生活質量。

2.提高面向兒童的公共服務供給水平。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可及性水平,將兒童教育、醫療衛生、福利保障事項優先納入基本公共服務清單,提高服務智慧化水平。完善面向兒童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向農村山區、薄弱環節、特殊兒童群體傾斜。擴大公共服務覆蓋面,全面落實兒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游覽參觀票價優惠政策,推進采取年齡標準優先、身高標準補充的兒童票價優待政策。

3.做好兒童醫療保障工作。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功能,鞏固兒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健全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做好低收入家庭兒童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工作。做好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患兒醫療救助。促進各類醫療保障互補銜接,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并推廣適宜不同年齡段兒童的大病和意外傷害險產品,統籌調動慈善醫療救助力量,支持醫療互助有序發展,合力降低患兒家庭醫療費用負擔。

4.推進實施兒童營養改善項目。鞏固脫貧地區兒童營養改善項目實施成果。穩妥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完善膳食費用分攤機制。加強3-5歲兒童營養改善工作,實施學齡前兒童營養改善計劃,構建從嬰兒期到學齡期兒童連續完整的營養改善項目支持體系。

5.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實施托育服務發展專項規劃,強化政策引導,綜合運用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擴大托育服務供給。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務,縣級建立至少1個以上公立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機構或綜合性嬰幼兒照護服務中心,為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樹立標桿,發揮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加快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建設,推動建設一批多元化、多樣化、覆蓋城鄉的公立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機構,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機構占比達到60%以上。大力發展社區照護服務,依托有條件的城鄉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站)等公有場地和設施,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加大對農村和貧困地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獨立舉辦或與駐地街道、社區聯合舉辦等形式,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依托社區提供普惠托育服務。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單獨或聯合建立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鼓勵符合條件的社會力量承接社區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參與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的嬰幼兒照護服務。加大普惠性幼兒園政策扶持力度,鼓勵公辦和民辦幼兒園通過改建、擴建等方式,增加托班資源供給,規范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管理,落實登記和備案制度、加強行業監管、落實屬地責任、加強內部管理。加大專業人才培養培訓力度,依法逐步實行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落實托育服務標準規范,加強綜合監管,推動托育服務規范健康發展。

6.加強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落實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政策,明確保障對象,規范認定流程,合理確定保障標準。暢通親屬撫養、家庭寄養、機構養育和依法收養孤兒安置渠道。落實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責任,嚴格執行兒童收養法規政策。引導鼓勵國內家庭收養孤殘兒童,加強收養評估、收養狀況回訪監督、收養登記信息化建設等工作,推動收養工作高質量發展。

7.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完善兒童殘疾篩查、診斷、治療、康復一體化工作機制,建立殘疾報告和信息共享制度。加強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機構建設,提高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覆蓋率,為有需求的殘疾兒童提供康復醫療、康復輔助器具、康復訓練等基本康復服務,促進康復輔助器具提質升級。提高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標準,實現0-8歲殘疾兒童應救盡救,普遍享有基本康復服務。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標準,增強殘疾兒童康復服務供給能力,規范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管理。支持兒童福利機構面向社會殘疾兒童開展替代照料、養育教育輔導、康復訓練等服務。健全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推進適齡殘疾兒童和少年教育全覆蓋,逐步實行殘疾學生高中階段免費教育,提升特殊教育質量。加快發展殘疾人照護和托養服務,建設縣殘疾人康復中心項目。持續開展防盲治盲和防聾治聾工作。加強殘疾人服務設施和無障礙環境建設,支持困難殘疾人家庭無障礙設施改造。

8.加強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工作。落實流浪兒童街面巡查和轉介處置職責,依法依規為流浪兒童提供生活照料、身份查詢、接送返回等服務。流出地縣政府建立源頭治理和回歸穩固機制,落實流浪兒童相關社會保障和義務教育等政策,教育督促流浪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撫養義務。依法嚴厲打擊遺棄、虐待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

9.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完善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提高監護能力。強化縣、鄉鎮級政府屬地責任,落實關愛幫扶政策措施。在農村、城鎮社區及工業園區,針對留守兒童比較集中的場所,打造“陽光家園”、“四點半”課堂及鄉村文化少年宮等,開展親情陪伴、親情連線、學業輔導等活動內容,常態化開展寒暑假特別關愛行動。充分發揮群團組織以及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加強對留守兒童心理、情感、行為和安全自護的指導服務。積極倡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為務工人員與留守兒童的聯系溝通提供支持。落實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相關政策措施,從源頭上減少留守兒童現象。

10.完善流動兒童服務機制。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健全以居住證為載體、與居住年限等條件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推進城鎮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保障兒童平等享有教育、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健全以社區為依托、面向流動兒童家庭的管理和服務網絡,提升專業服務能力,促進流動兒童及其家庭融入社區。

11.提高兒童之家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健全政府主導、部門統籌、多方參與、共同建設兒童之家的工作格局,鞏固提高兒童之家建設覆蓋率。完善兒童之家建設標準、工作制度和管理規范,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發揮社區兒童主任和婦聯執委作用,提升管理和使用效能。保證兒童之家服務時長,拓展服務內容,確保服務安全,通過購買服務、項目合作等方式引入有資質的專業社會組織為兒童提供專業服務,充分發揮兒童之家在基層社會治理和兒童保護中的作用。

12.建立健全基層兒童保護機制。完善縣、鄉鎮、村(社區)三級兒童保護機制。督促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醫療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村(居)民委員會等主體強化主動報告意識,履行困境兒童和受暴力傷害兒童的強制報告義務。用好在我省開通的全國統一的兒童保護熱線,及時受理、轉介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投訴、舉報,探索完善接報、評估、處置、幫扶等一體化工作流程,明確民政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和協作程序,形成“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的工作機制。

13.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和基層兒童工作隊伍服務能力。推進承擔集中養育職能的兒童福利機構優化提質,推進兒童養育、康復、教育、醫療、社會工作一體化發展。整合兒童福利機構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相關機構職能,為臨時監護的未成年人、社會散居孤兒、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等提供服務,制定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工作標準。進一步落實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的工作職責,加大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等基層兒童工作者培訓力度,提高服務能力。

14.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兒童保護和服務工作。通過政府委托、項目合作、重點推介、孵化扶持等方式,積極培育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和志愿服務組織。將更多符合條件的兒童保護與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積極引導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面向城鄉社區、家庭和學校提供服務。加強兒童社會工作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服務技能水平。引導社會資源向農村偏遠山區傾斜,扶持農村偏遠山區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發展。

(五)兒童與家庭

主要目標:

1.發揮家庭立德樹人第一所學校作用,培養兒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

2.尊重兒童主體地位,保障兒童平等參與自身和家庭事務的權利。

3.教育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落實撫養、教育、保護責任,樹立科學育兒理念,掌握運用科學育兒方法。

4.培養兒童成為好家風的踐行者和傳承者。

5.增強親子互動,建立平等和諧的親子關系。

6.完善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進一步提升指導服務能力。95%的城社區和85%的農村社區(村)建立家長學?;蚣彝ソ逃笇Х照军c。

7.完善家庭生育養育教育的政策體系。

8.提升家庭領域理論和實踐研究水平,促進成果轉化應用。

策略措施:

1.將立德樹人落實到家庭教育各方面。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將立德樹人作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務,將思想品德教育融入日常生活,幫助兒童開拓視野、認識社會,通過身邊人、身邊事,培養兒童的好思想、好品德、好習慣,引導兒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教育引導兒童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厚植愛黨愛祖國愛社會主義情懷。增強法治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從小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學習,扣好人生第一??圩?。

2.尊重兒童主體地位和權利。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以兒童為本,尊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和特點,保障兒童休息、鍛煉、閑暇和娛樂的權利,合理安排兒童的學習和生活,增加體育鍛煉、勞動實踐、休息娛樂、社會實踐、同伴交往、親子活動等時間。尊重兒童的知情權、參與權,聽取并采納兒童的合理意見。教育引導兒童增強家庭和社會責任意識,鼓勵兒童自主選擇、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參與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提升勞動技能,養成勞動習慣。

3.增強監護責任意識和能力。創造良好家庭環境,滿足兒童身心發展需要,培養兒童良好行為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加強宣傳教育培訓,督促父母(監護人)履行監管責任,幫助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樹立科學育兒理念和成才觀,掌握科學育兒方法,尊重個體差異,因材施教。禁止對兒童毆打、虐待等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加強對家庭落實監護責任的支持、監督和干預,根據不同需求為家庭提供分類指導和福利保障。

4.用好家風涵養熏陶兒童。發揮父母榜樣和示范作用,教育引導兒童傳承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親子平等、鄰里團結的家庭美德,踐行愛國愛家、相親相愛、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廣泛開展內容豐富、形式新穎、富有教育意義的好家風宣傳弘揚活動,推出系列家風文化服務產品。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等陋習,推廣分餐公筷等,引領兒童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杜絕浪費。

5.培育良好親子關系。引導家庭進行有效的親子溝通,加強親子交流,增加陪伴時間,提高陪伴質量。鼓勵支持家庭開展親子游戲、親子閱讀、親子運動、親子出游等活動。指導幫助家庭調適親子關系,緩解育兒焦慮,化解親子矛盾。鼓勵支持各類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等公益性設施、場所和城鄉社區兒童之家等為開展家庭親子活動提供條件。加強親子閱讀指導,培養兒童良好閱讀習慣。分年齡段推薦優秀兒童書目,完善兒童社區閱讀場所和功能,鼓勵社區圖書室設立親子閱讀區。

6.構建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依托現有機構設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中心,統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依托家長學校、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婦女之家、兒童之家等設立家庭教育服務站點。建設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平臺,開設網上家長學校和家庭教育指導課程。中小學、幼兒園健全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制度,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和教師業務培訓。村(社區)支持協助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鼓勵支持公共文化服務場所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活動,利用多種媒體開展家庭教育知識宣傳。

7.強化對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的支持保障。推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普惠享有,并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培育家庭教育服務機構。加強對家庭教育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管理,規范家庭教育服務市場。加強家庭教育服務行業自律,提升服務質量。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面向本單位職工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支持社會工作機構、志愿者組織和專業工作者依法依規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

8.完善家庭生育養育教育政策。貫徹執行家庭教育促進法和江西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趨于正常。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增加優質普惠托育服務供給,推進教育公平與優質教育資源供給,落實產假制度、生育津貼,落實父母育兒假的規定。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動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加強住房等支持政策,減輕生育養育教育負擔。將困境兒童及其家庭支持與保障作為家庭支持政策的優先領域。完善家政服務標準,提高家庭服務智慧化和數字化水平。鼓勵用人單位創辦母嬰室和托育托管服務設施,實施彈性工時、居家辦公等靈活的家庭友好措施。

9.加強家庭領域理論和實踐研究。充分發揮學術型社會組織作用,培養壯大家庭領域研究隊伍,提升研究水平。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家庭建設、家庭教育、家風培樹等開展研究,及時推進研究成果轉化,為家庭領域相關工作提供理論支撐。

(六)兒童與環境

主要目標:

1.將兒童優先理念落實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供給各方面,尊重、愛護兒童的社會環境進一步形成。

2.提供更多有益于兒童全面發展的高質量精神文化產品。

3.保護兒童免受各類傳媒不良信息影響。提升兒童媒介素養。

4.兒童參與家庭、學校和社會事務的權利得到充分保障。

5.建設兒童友好城和兒童友好社區。

6.增加公益性兒童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等校外活動場所,提高利用率和服務質量。

7.減少環境污染對兒童的傷害。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到Ⅲ類標準率100%。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0%,穩步提高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全空氣質量穩定達國家二級標準。

8.提高兒童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幫助養成綠色低碳生活習慣。

9.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時充分考慮兒童的身心特點,優先滿足兒童的特殊需求。

10.加強兒童事務兒童工作對外交流與合作,宣傳我縣兒童工作,提升兒童事業發展水平。

策略措施:

1.全面貫徹兒童優先原則。建立和完善促進兒童優先發展的政策體系,提高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對兒童權利的認識,增強保障兒童權利的自覺性。在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優先考慮兒童利益和需求。鼓勵企事業單位、各類公共服務機構和社會組織參與兒童發展和權利保護服務。在城鄉建設規劃和城改造中提供更多適合兒童的公共設施和活動場所。

2.提升面向兒童的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制作和傳播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適合兒童的圖書、影視、歌曲、游戲、廣播電視節目、動畫片等精神文化產品,培育兒童文化品牌。支持兒童參與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和創新。探索在網絡空間開展兒童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徑、新方法,增強知識性、趣味性和時代性。支持兒童題材作品參加有關舞臺藝術精品創作扶持項目和重要展演節慶活動。鼓勵社會組織、文化藝術機構為兒童文化藝術活動提供專業指導和場地支持。公共圖書館單設兒童閱覽區,鼓勵在公共圖書館設立盲人閱覽區,為盲童閱讀提供便利,鼓勵社區圖書室設立兒童圖書專區。

3.加強新聞出版、文化等領域市場監管和執法。加強對兒童出版物的審讀、鑒定和處置,深化“掃黃打非”工作,清除淫穢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清理校園周邊非法銷售出版物和涉及低俗內容的兒童文化用品、玩具。嚴格網絡出版、文化市場管理與執法,及時整治網絡游戲、視頻、直播、社交、學習類移動應用軟件傳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嚴格管控誘導未成年人無底線追星、拜金炫富等價值導向問題的不良信息和行為。加強互聯網營業場所和娛樂場所執法,查處違規接納未成年人、提供含有禁止內容的曲目和游戲游藝設備等違規行為。落實互聯網企業主體責任,完善產品開發、內容審核、用戶管理、保護措施、舉報處置等環節的治理手段。

4.規范與兒童相關的廣告和商業性活動。規范與兒童有關的產品(服務)廣告播出。針對兒童的大眾傳播媒介不得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酒類、美容廣告,以及不利于兒童身心健康的網絡游戲廣告。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公共場所發布聲稱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制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加大對相關虛假違法廣告案件的查處力度。規范和限制安排兒童參加商業性展演活動。

5.加強兒童媒介素養教育。保障兒童利用和參與媒介的權利。豐富兒童數字生活體驗,提高數字生活質量。通過學校、家庭和社會,提升兒童及其監護人媒介素養,加強對不同年齡段兒童使用網絡的分類教育指導,幫助兒童掌握網絡基本知識技能,提高學習交流的能力,養成良好用網習慣,抵制網絡不文明行為,增強信息識別和網上自護能力,防止沉迷網絡。為農村偏遠山區兒童、殘疾兒童、困境兒童安全合理參與網絡提供條件。

6.保障兒童參與和表達的權利。尊重兒童參與自身和家庭事務的權利,培養兒童參與意識和能力。涉及兒童的政策制定、實施和評估以及重大事項決策,聽取兒童意見。將兒童參與納入學校、校外教育機構、社區工作計劃。支持少先隊、共青團、婦聯等組織開展社會實踐及體驗活動。加強學校班委會和學生會建設,暢通學生參與學校事務的渠道。廣泛開展兒童參與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

7.創建兒童友好城和兒童友好社區。推進社會政策友好、公共服務友好、權利保障友好、成長空間友好、發展環境友好的中國特色兒童友好城建設。加強部門協調聯動,細化政策措施,按照兒童友好城和友好社區標準體系和建設指南,強化校外活動場所、社區兒童之家建設和公共空間適兒化改造,完善兒童公共服務設施,在基層大力倡導創建兒童友好社區,爭創級、省級、國家級兒童友好城。積極參與和開展兒童友好城建設交流活動。

8.加大兒童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和管理力度。進一步優化集婦女、兒童活動于一體的場所配套設施建設。加強我縣各類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黨史國史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等的建設,加大對農村偏遠山區兒童活動場所的建設和運行的扶持力度,推進兒童活動場所無障礙建設和改造。規范兒童校外活動場所管理,各類公益性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對兒童免費或優惠開放,根據條件開辟兒童活動專區。在具備條件的校外活動場所普遍建立少先隊組織。發揮校外活動場所育人優勢,打造特色鮮明、參與面廣的兒童主題活動品牌。

9.優化兒童健康成長的自然環境和人居環境??刂坪椭卫泶髿?、水、土壤等環境污染以及工業、生活和農村面源污染。加強有關重金屬污染防治和監測。規范城飲用水水源地建設。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提高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水質達標率和供水保證率。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持續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環境,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廁所革命,統籌農村改廁和污水、黑臭水體治理,因地制宜建設污水處理設施。

10.創新開展面向兒童的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活動。落實把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的要求,將生態文明教育融入課堂教學、校園活動、社會實踐等環節。推進生態環境科普基地和中小學環境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在世界環境日、全國低碳日、全國科技活動周等節點開展豐富的兒童環保主題活動,依托自然保護地等建設兒童自然教育保護基地,開展兒童自然教育。培養兒童生態文明意識,樹立珍惜資源、保護自然、珍愛生命、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觀念,自覺養成健康文明、綠色低碳、垃圾分類的良好生活習慣。

11.在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中加強對兒童的保護。在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統籌考慮兒童的特殊需求。嚴格執行兒童防護用品標準,應急處置期間,優先保證兒童食品、藥品、用品供給。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校外教育機構和社區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活動,提高教職工、兒童及其監護人識別災害事故風險和應對災害事故的能力。公共場所突發事件時,應優先救護兒童。在災后恢復重建中,針對兒童特點采取優先救助和康復措施,將災害事故對兒童的傷害降到最低程度。

12.加強我縣兒童事務兒童工作對外交流與合作。落實與兒童發展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偨Y宣傳我縣兒童事業成效與兒童工作有益做法經驗,展示兒童風采、展現大余形象、貢獻大余智慧,促進全縣兒童事業全面發展。

(七)兒童與法律保護

主要目標:

1.落實保障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政策。

2.加強保障兒童權益執法工作。

3.完善司法保護制度,司法工作體系滿足兒童身心發展特殊需要。

4.兒童法治素養和自我保護意識進一步提升,社會公眾保護兒童的意識和能力進一步提高。

5.依法保障兒童的民事權益。

6.落實兒童監護制度,保障兒童獲得有效監護。

7.禁止使用童工,禁止對兒童的經濟剝削,嚴格監管安排兒童參與商業活動的行為。

8.依法嚴懲性侵害、家庭暴力、拐賣、遺棄、暴力傷害等侵害兒童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

9.依法嚴懲利用網絡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10.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實行分級干預。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占未成年人人口數量的比重和全部犯罪人數的比重。

策略措施:

1.落實保障兒童權益的法規政策。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江西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加強保障兒童權益的法學理論與實踐研究,不斷完善保障兒童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的配套政策,增強相關政策措施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2.嚴格保障兒童權益執法。全面落實保障兒童權益主體責任。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和處置監護侵害、家庭暴力、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食品藥品安全隱患等問題。探索建立保障兒童權益多部門綜合執法制度,探索建立兒童救助協作制度,強化部門間信息溝通和工作銜接,形成執法、保護、服務合力。

3.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體系。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應當確定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深化“未檢機構+未檢檢察官”相結合的專業化辦案模式。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評價考核標準。加強專業化辦案與社會化保護配合銜接,加強司法機關與政府部門、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等的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預、社會觀護、教育矯治、社區矯正等工作。

4.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護。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名譽權以及知情權、參與權等訴訟權利。落實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別程序關于法律援助、社會調查、心理評估、法定代理人或合適成年人到場、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審理、犯罪記錄封存等規定,審慎適用逮捕措施,落實涉案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分別關押、分別管理、分別教育制度。增強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實施效果。

5.依法為兒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依托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等平臺為兒童提供法律咨詢等服務,推進法律援助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推進專業化兒童法律援助隊伍建設。保障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兒童獲得有針對性的經濟救助、身心康復、生活安置、復學就業等多元綜合救助。

6.加強兒童保護的法治宣傳教育。完善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兒童法治教育工作機制,提高兒童法治素養。扎實推進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法治資源教室和網絡平臺建設,發揮法治副校長作用,采用以案釋法、模擬法庭等方式深入開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實踐活動。提高社會公眾的法治意識,推動形成依法保障兒童權益的良好氛圍。引導媒體客觀、審慎、適度采訪和報道涉未成年人案件。進一步推動“女童保護”贛州小榕樹團隊項目建設。

7.全面保障兒童的民事權益。依法保障兒童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開展涉及兒童權益糾紛調解工作,探索父母婚內分居期間未成年子女權益保護措施,依法保障父母離婚后未成年子女獲得探望、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依法保障兒童和胎兒的繼承權和受遺贈權。依法保護兒童名譽、隱私和個人信息等人格權。完善支持起訴制度。對食品藥品安全、產品質量、煙酒銷售、文化宣傳、網絡傳播等侵害兒童合法權益的行為,開展公益訴訟工作。

8.完善落實監護制度。強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和保護職責,依法規范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委托他人照護未成年子女的行為。督促落實監護責任,禁止早婚早育和早婚輟學行為。加強監護的監督、指導和幫助,落實強制家庭教育制度。強化村(居)民委員會對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監護和委托照護的監督責任,村(居)兒童主任、兒童督導員切實做好兒童面臨監護風險或受到監護侵害情況的發現、核實、報告工作。探索建立監護風險及異常狀況評估制度。依法糾正和處理監護人侵害兒童權益事件。對監護缺失的兒童由民政部門依法進行臨時監護,也可由具備條件的兒童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員會安排必要的生活照料,確保突發事件情況下無人照料兒童及時獲得臨時監護。

9.嚴厲查處使用童工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使用童工行為的日常巡視監察和專項執法檢查。嚴格執行兒童參加演出、節目制作等方面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對企業、其他經營組織或個人、網絡平臺等吸納兒童參與廣告拍攝、商業代言、演出、賽事、節目制作、網絡直播等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用人單位定期對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兒童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

10.預防和依法嚴懲性侵害兒童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兒童預防性侵害教育,提高兒童、家庭、學校、社區識別防范性侵害和發現報告的意識和能力,落實強制報告制度。用好全國統一建立的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完善落實入職查詢、從業禁止制度。探索建立性侵害兒童犯罪人員信息公開制度,嚴格落實外籍教師無犯罪證明備案制度。加強立案和立案監督,完善立案標準和定罪量刑標準。依法嚴懲對兒童負有特殊職責人員實施的性侵害行為,依法嚴懲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未成年人賣淫犯罪。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證機制,保護未成年人免受“二次傷害”。執行性侵害兒童案件特殊證據標準。對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傷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實施必要的心理干預、經濟救助、法律援助、轉學安置等保護措施。

11.預防和依法嚴懲對兒童實施家庭暴力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反家庭暴力宣傳,杜絕針對兒童的家庭暴力以及嚴重忽視等不利于兒童身心健康的行為。落實強制報告制度,及時受理、調查、立案和轉處兒童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充分運用告誡書、人身安全保護令、撤銷監護人資格等措施,加強對施暴人的懲戒和教育。對構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嚴處理重大惡性案件。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的隱私和安全,及時為未成年被害人及目睹家庭暴力的兒童提供心理疏導、醫療救治和臨時庇護。

12.嚴厲打擊拐賣兒童和引誘脅迫兒童涉毒、涉黑涉惡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持和完善集預防、打擊、救助、安置、康復于一體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落實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有效防范和嚴厲打擊借收養名義買賣兒童,利用網絡平臺實施拐賣人口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對出賣親生子女犯罪的預防和打擊力度,完善孕產婦就醫生產身份核實機制,完善親子鑒定意見書和出生醫學證明開具制度,落實兒童出生登記制度。妥善安置查找不到親生父母和自生自賣類案件的被解救兒童。禁止除公安機關以外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收集被拐賣兒童、父母和疑似被拐賣人員DNA數據等信息。做好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工作,開展對引誘、教唆、欺騙、強迫、容留兒童吸販毒犯罪專項打擊行動。依法嚴懲脅迫、引誘、教唆兒童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行為。

13.嚴厲打擊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網絡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網絡空間涉及兒童犯罪的分析研究,以案釋法,提高公眾對兒童網絡保護的意識和能力。推進縣級網絡安全應急指揮平臺,提升網絡安全防御能力和應急指揮水平。禁止制作、復制、發布、傳播或持有有關未成年人的淫穢色情物品和網絡信息。依法嚴懲利用網絡性引誘、性侵害兒童的違法犯罪行為。禁止對兒童實施侮辱、誹謗、威脅或者惡意損害形象等網絡欺凌行為。嚴厲打擊利用網絡誘騙兒童實施金融詐騙、參與賭博以及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

14.有效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預防犯罪教育。落實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分級干預制度,依法采取教育矯治措施,及時發現、制止、管教未成年人不良行為。及時制止、處理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和未達刑事責任年齡未成年人嚴重危害他人及社會的行為。完善專門學校入學程序、學生和學籍管理、轉回普通學校等制度。強化專門教育工作機制,擴大專門教育學校規模,增加教育矯治學位,規范專門教育管理制度。對涉罪未成年人堅持依法懲戒與精準幫教相結合,依法開展專門教育,增強教育矯治效果,預防重新犯罪。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視,依法實現在復學、升學、就業等方面的同等權利。強化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基層基礎。

三、組織實施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把黨的領導貫穿于規劃組織實施全過程。貫徹黨中央關于兒童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和省、市及縣委有關要求,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推進規劃實施。

(二)落實規劃實施責任,完善工作制度機制。完善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規劃實施工作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規劃實施工作,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工作,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民團體結合職責,承擔規劃目標任務落實工作。在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貫徹落實兒童優先原則,切實保障兒童權益,促進兒童優先發展。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將規劃實施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將規劃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并納入目標管理和考核內容。健全督導檢查制度,定期對規劃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健全報告制度,責任單位每年向婦兒工委報告規劃落實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婦兒工委每年向上級婦兒工委報告本地區規劃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議事協調制度,定期召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婦兒工委全體會議、聯絡員會議等,總結交流情況,研究解決問題,部署工作任務。落實國家規劃實施示范制度。健全表彰制度,對實施規劃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彰。

(三)加強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在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中貫徹落實兒童優先原則,將規劃實施以及兒童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部署要求推進規劃實施,實現兒童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部署、同步推進落實。

(四)制定部門實施方案。承擔規劃目標任務的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民團體結合職責,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實施方案并報送婦兒工委辦公室。

(五)加強兒童發展經費支持。各級人民政府將實施規劃工作及監測評估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按照上級要求,統籌安排工作經費,實現兒童事業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統籌資金,重點支持農村山區兒童發展,特別是特殊困難兒童群體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源,發展兒童事業。

(六)堅持和創新實施規劃的有效做法。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相統一,構建促進兒童發展的法規政策體系,完善兒童權益保障機制,實施促進兒童發展的民生項目。通過分類指導、示范先行,總結推廣好做法好經驗。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發揮社會力量推動規劃實施的作用。開展交流合作,交流互鑒經驗,講好大余兒童發展故事。

(七)加強規劃實施能力建設。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兒童和兒童工作的重要論述及兒童優先原則有關內容、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納入各級干部學習內容,將實施規劃所需知識納入培訓計劃,舉辦多層次、多形式培訓,增強政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員實施規劃的責任意識和能力。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加強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能力建設,促進職能優化高效,為更好履職盡責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為規劃實施提供組織保障。

(八)加大實施規劃宣傳力度。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兒童和兒童工作的重要論述,宣傳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兒童事業發展的成就,宣傳兒童優先原則和保障兒童權益、促進兒童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規劃內容及規劃實施的經驗、成效,努力營造關愛兒童、利于兒童發展的社會氛圍。

(九)加強兒童發展調查研究。充分發揮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作用,加強兒童工作智庫建設,依托高校、研究機構、社會組織等建設縣級兒童發展研究基地,培育專業研究力量,通過課題招標、聯合科研基地、組織專業力量、進行實地調研等方式開展理論與實踐研究,為制定和完善相關法規政策提供參考。

(十)鼓勵社會各界廣泛參與規劃實施。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教育網絡,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和公益人士參與保護兒童權益、促進兒童發展等工作。鼓勵提高兒童參與規劃實施和實現自身全面發展的意識和能力。

四、監測評估

(一)加強監測評估制度建設。對規劃實施實行年度監測、中期評估,終期評估。落實并逐步完善兒童統計監測方案。統計牽頭組織開展年度監測,婦兒工委成員單位、相關機構及有關部門向統計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及時收集、分析反映兒童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婦兒工委組織開展中期和終期評估,婦兒工委成員單位、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向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通過評估,了解掌握規劃實施進展和兒童發展狀況,系統分析評價規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評判規劃策略措施的實施效果,總結經驗做法,找出突出問題,預測發展趨勢,提出對策建議。

(二)加強監測評估工作組織領導。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由婦兒工委及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負責監測評估工作的組織領導,監測評估方案的審批,監測評估報告的審核等。領導小組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

監測組由統計牽頭,相關部門負責規劃統計監測的人員參加,負責監測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監測方案和監測指標體系,收集、分析數據和信息,向婦兒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終期監測報告,編輯年度婦女兒童統計資料等。監測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監測、分析、數據上報、分性別分年齡指標完善等工作。

評估組由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相關部門負責規劃實施的人員參加,負責評估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向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評估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自我評估工作,參加婦兒工委組織的評估工作。支持評估組相關部門就兒童保護與發展中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調查、評估,結果可供規劃中期和終期評估參考。

(三)加強兒童發展統計監測。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等,規范完善兒童發展和分性別分年齡統計信息監測指標體系,根據需要調整擴充兒童發展統計指標,納入國家和部門常規統計以及統計調查制度,加強部門分年齡分性別統計工作,推進兒童發展統計監測制度化建設。協同國家建立完善縣級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鼓勵支持相關部門對兒童發展缺項數據開展專項統計調查。加強監測評估工作培訓和部門協作,規范監測數據收集渠道、報送方式,提高數據質量??茖W設計評估方案和評估方法,探索開展第三方評估。提升監測評估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專業化水平。

(四)有效利用監測評估成果。發揮監測評估結果服務決策的作用,定期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監測評估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建立監測評估報告交流、反饋和發布機制。加強對監測評估結果的研判和運用,對預計完成困難、波動較大的監測指標及時預警,對評估發現的突出問題和短板弱項及時提出對策建議。運用監測評估結果指導下一階段規劃實施,實現規劃實施的常態化監測、動態化預警、精準化干預、高質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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